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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关于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要求,加大人才培养的工作力度,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行业和部门,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中国政法大学和济南泰石博文咨询有限公司泰博培训中心在济南举办“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班”。

 

一、开设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二、课程设置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包括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及有关专题讲座等。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1、学制:2

2、教学方式: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年集中授课二次。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科研成果的在职人员。

3、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录取通知书。

报名办法

1、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寸、二寸相片各2张。

3、经审核资料,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3日内在指定帐户一次性缴纳2年学杂费、报名费、培训费、书费等所有费用。

4、审核通过后发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时间及授课地点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每班30人)

授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济南教学点)——经四路539号长城大厦泰博培训基地

 

六、收费标准

学费:每个学员两年学费合计12000元,书费:800 ,报名费200元。

论文答辩费按照学位办规定标准和相关规定另行执行。

 

七、学籍与证书

1、由中国政法大学建立统一学籍、统一管理,学习结束后档案由学校及学员单位存档。

2、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规定条件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规定条件的,获得国家承认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3、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并可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八、办学优势:

授课教师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他们中有学界泰斗,有学科带头人,高品质的课程保证知识全面性、前沿性、针对性、实务性。

 

九、学位申请与证书颁发:

同等学力考试:参加每年五月份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考试,考试科目:外语,法律综合(宪法、法理学、法制史、刑法、民法)。

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的学员,考试通过并完成教学计划及论文答辩,颁发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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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济南市经四路539号长城大厦院内“泰博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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