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家 庄 经 济 学 校 2010 年 招 生 简 章 | ||||||||||||||||||||||||||||||||||||||||||||||||||
我校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她位于风景秀丽的太平河景区,交通便利,景色宜人。因办学成绩突出,曾被国家教委、省教育厅、石家庄市政府分别授予全国中等教育先进学校、省教学改革先进单位、教育先进集体、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我校注重“德育引导、环境育人”,坚持严谨治学,采取规范化、封闭式、半军事化学生管理模式,为学生创造了优质、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先进办学理念 我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的办学宗旨,走出了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校企联合、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定向培养”的办学之路,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教学模式上正逐步由 “课堂、教师、教材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个性发展”的开放式教学模式转变。实现了“教学与市场零距离,毕业与上岗零过渡”的目标,真正做到了“学生、学校、企业”三方共赢。 现代化教学设施 我校拥有老中青相结合的高素质 “双师型”师资队伍,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先进的实验、实训等教学设备。建有万余平米的综合教学楼、标准的学生公寓、现代化体育场所和能容纳两千名学生同时就餐的多功能餐厅。 就业方向或单位 我校历来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帮助学生设计职业生涯规划,大力拓展学生就业渠道,学校与石药集团、龙海药业、德泽龙医药公司、联通河北分公司客服中心、河北联通回访中心、苏宁电器、海尔星级服务中心、河北同力汽贸公司、保龙仓超市等省内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以石家庄为中心的本土化实习就业区域。学生入学即确定就业方向或单位,考核合格者毕业后全部推荐安排就业。今年,学校单独设置了就业指导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就业工作,学生就业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待遇与毕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政策(1500元∕年);设立奖学金制度;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按国家统一政策实施),同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学生户口迁移依据我省户籍管理制度办理。 ◆学生在校期间还可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大专学历,并可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010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普通中专生,具体情况如下: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费,每生每年学费2300元,住宿费350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按国家统一政策实施)。 |